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抚州合同之债的形成有哪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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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要账公司:合同之债的形成有哪些?

一、合同之债是什么   

合同之债是指因订立合同而产生的债权债务关系。在所有的债权债务关系中,合同之债是最重要的组成部分。   

二、合同之债的特点   

第一、它是由双方当事人的法律行为引起的。   

第二、它由双方当事人意思表示一致而成立。由于双方当事人法律地位平等但利益相互对立,因而合同之债的发生须经双方协商自由表示其意思达于一致,一方以欺诈、胁迫等手段或乘人之危,使对方当事人在违背真实意思的情况下订立的合同无效,不能发生合同之债。   

第三、合同之债中的债权债务相互对应。   

第四、合同之债具有任意性,即合同之债的产生、形式、内容等合同法上的规定,多属于任意性规范,由合同双方当事人自由约定,而当事人的自由约定。   

三、合同之债的有效依据   

1、合同之债须以有效合同为依据。合同作为双方法律行为,当然须符合我国规定的民事法律行为应具备的条件,即行为人须具有相应的民事行为能力、意识表示真实、不违反法律或者社会公共利益;同时,民法典第规定了民事行为无效的7种情形;还规定了可撤销或变更的两种情形。   

2、无效经济合同的四种情形,即违反法律和行政法规、采取欺诈、胁迫等手段所签订的合同,代理人超越代理权限或者自己代理、双方代理的、违反国家利益或社会公共利益的经济合同无效。   以上就是关于合同之债是什么的相关介绍,签订合同是为了保证双方的权利和义务,双方当事人在签订的时候要仔细的阅读清楚,写清楚具体的信息,避免日后发生纠纷,对此如果大家有不明白的,可以咨询一下本讨债公司的调查员。

抚州地处江西省东部,位于东经115°35′至117°18′、北纬26°29′至28°30′之间。东邻福建、靠近闽南“金三角”经济区,南邻石城、宁都,西连永丰、新干和丰城,北接进贤、余江和余干。历史上人文荟萃,誉称“才子之乡”。唐宗八大家有其二,宋江西诗派精英二十五有其四人,古代江西十大名医而有其七;当代多人为中国科学院学部委员、院士。被誉为“中国十一世纪的改革家”、北宋名相王安石,明代卓越戏剧家、与莎士比亚齐名的世界级大师汤显祖,均为临川骄子。抚州亦属亚热带湿润季风型气候。年平均气温17.9℃,平均日照时数l700小时,年均降水量1900毫米,年无霜期约248天,四季变化分明。由于气候温湿,光照充足且无霜期长,农作物生长具备十分有利的条件。全市人文景观、自然景观多姿多彩。南城有“洞天福地”麻姑山,乐安有“江南绝顶三雄”大华山,宜黄有我国佛教曹洞宗创始人之一的本寂墓所在地曹山寺,金溪有始建于唐朝的千年古刹“疏山寺”,临川有王安石纪念馆、汤显祖纪念馆,南丰有曾巩纪念馆。另外,近年发现的乐安流坑古文化村,为汉儒董仲舒后代聚居地,不仅大量保存了明清两代建筑风格,而且留有董氏家族原始族谱和众多匾刻、铭文,既有引人入胜的观赏价值,又有发人深思的史料价值;专家称之为“千古一村”。景观:白马寺翠云山抚州温泉军峰山龙凤岩千年古村流坑石巩寺汤显祖文化艺术中心仙洞仰山书院紫霄观漂流风景区宝方寺等。